《关于进一步加大煤矿智能化建设扶持力度促进煤炭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大煤矿智能化建设扶持力度促进煤炭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是加大煤炭行业智能化建设政策扶持力度。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部门在国有煤炭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将智能化建设投入视同利润;煤监部门将煤矿智能化技术和装备纳入安全改造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范围;科技部门支持煤矿智能化领域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能源部门优先释放符合条件智能化矿井的先进产能,优先支持智能化示范矿井产能置换、矿井产能核增;发改部门优先审批或核准按智能化标准建设的新建矿井;对煤矿企业新建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按政策给予支持。
二是加大煤矿安全改造投入资金力度。老区矿井煤炭开采历史悠久、各类灾害严重,作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建议国家加大煤矿安全改造投入资金力度,推广应用井下智能装备、机器人岗位替代,推进煤炭开采减人提效;用于灾害严重、安全欠账多且自身投入困难的煤矿,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矿工人身安全。
三是支持煤炭行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融合发展。煤炭行业工业互联网发展基础薄弱、应用场景复杂、生态构建能力不足,与制造业工业互联网发展相比还处在起步阶段。建议国家支持煤炭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加快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煤炭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产业全要素、全价值链和全产业链的全面链接,打造国家级煤炭工业互联网创新平台,加快煤炭企业数字化转型,实现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引领煤炭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